各市场主体:
按照省上对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统一安排和全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有关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有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实施,我中心决定自即日起采取网上交易和现场交易两种方式开展工作,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评标方式自主选择。疫情期间中心提倡交易项目进行网上交易,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进行操作的,遵照《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因特殊情况,交易项目确需现场交易的,请招标人在招标方案、招标公告中注明,并做好现场疫情防控。
二、现场交易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登记监测。进场前,所有人员需配合环保大厦检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到达中心场内后,需扫描电子健康二维码,获得健康通行证的人员方可直接进入,并如实填写《中心疫情期间来访登记表》,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大厅。
(二)限定参与人数。原则上各市场主体代表不超过2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三)保持安全距离。交易当天,招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应提前到达交易开标现场,配合中心做好场地调配及人员引导工作。所有人员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座位隔空就座,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喧哗闲聊、随意走动,废弃口罩请定点投放,开标结束请及时离场。
(四)疫情紧急联动。在交易过程中发现人员有疫情症状等紧急情况,应立即主动联系现场工作人员,并迅速上报防疫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
三、招标代理机构须认真掌握防控知识,按照“一项目一预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疫情防控措施。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