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电子招投标,提升专家能力,充实、完善评标专家库,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标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省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建立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专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涉及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领域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工程相关设备、材料采购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包括:
(一)勘察、设计类
(二)建筑工程类
(三)市政公用工程类
(四)监理类
(五)工程造价、经济类
(六)机电设备、工程材料类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职业操守与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含五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证;
(三)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高效廉洁的履行职责;
(五)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环境,能够熟练计算机及软件运行操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评标专家:
(一)因犯罪受处罚,开除党籍、职务人员;
(二)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
(三)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四)计算机操作不熟练的;
(五)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申报的其他情况。
四、申报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省住建厅进行复审的程序进行。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如实填写《陇南市房屋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申报表》(附件1)。单位推荐的除个人填写《申报表》之外,本人所在单位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陇南市房屋市政工程评标专家汇总表》(附件2);
《申报表》附件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从事本职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申报人将《申报表》及其附件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认真核实相关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同时提供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附件资料扫描电子版)。
五、认定程序
申报结束后,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条件进行综合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当参加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招投标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知识及实体操作的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并录入专家库。
六、其他
原专家库成员需按通知内容重新申报,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截止。
联系人及电话:
蒋广成 0939-8560291 18093980088
赵小平 13369391122
附件:1、《陇南市房屋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申报表.doc》
陇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