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02-08 10: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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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款单位:
2014年至2015年,我中心根据有关规定,收取了项目履约保证金,现已不再收取。为了做好清退工作,我们通过官网、微信等渠道,多次通知缴款单位前来办理退款,但仍有部分项目履约保证金未及时清退。按照审计、巡视巡察的整改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3月10日前办理退款手续,逾期将全额上缴国库。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耿献
电 话:0939-8598576 19993928001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