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我中心将不再代收政府采购项目(包括由我中心受理的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附:《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30日